Thursday, 13 December 2007

轻微碰撞刮花 怎可索偿4000余元

早报 071211

● 吴大新

  我是康福德士公司的老司机,为公司服务有十多年了。

  2006年12月20日我在碧山小停车场遭遇一场轻微碰撞的小意外,由于双方车速只是5-10公里,我的德士没有损坏,对方的轿车只有两道轻微的刮花,只需$50以下就可以修好。

  隔天报案,康福的修车技师说德士没损坏不必修理,只拍照存底。过了将近10个月,康福给我一封信说已经赔偿对方$4581.20。

  这样的处理法,让我很惊讶。我想请教康福:

  (1)为什么没有咨询我的意见或经过我的同意就直接赔给对方$4581.20(比原来对方仅蒙受的$50的损失多了90倍)?

  (2)康福的保险负责人及律师是怎样处理这一事件的。

  现在我要求康福公司把Settlement Reports,包括双方律师的公文来往及付款的单据及其他有关的文件的副本,都给我一份,让我仔细审视,好让我明白为什么要赔偿这么多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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